2011—2012年度上海电力学院文明窗口

全校师生:

经各二级院部、职能部门申报,精神文明建设全委会投票,校党委会审议,公示,现评出2011—2012年度上海电力学院文明窗口,结果如下:

1、继续教育中心(成教学院)

2、选课与考务中心(教务处)

3、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(学生处)

4、图书馆流通借阅处(图书馆)

上海电力学院文明办

20121227